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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源:讀冊

Regarding the Pain of Others是Susan Sontag生前最後出版的作品,Regarding同時有觀看和有關兩層意思,譯者取「旁觀」是想呼應書中關注「影像充斥的現代文化是否令人愈來愈傾向『袖手旁觀』」。

書中舉了許多戰爭照片的例子,卻沒有放任何照片,因為作者認為唯有文字能擔起提問與說明的任務。

這本書並不厚,在看完之後思考自己到底看進了什麼,於是想整理一遍,以下是一些節錄和筆記,但難免帶著我的解讀記錄。

 

1.

一名律師向吳爾芙提問:「我們可以如何制止戰爭呢?」

吳爾芙首先質疑這個「我們」,她認為男人製造戰爭,從中獲得某種滿足,而女人則不,他們能真正地對話嗎?

接著舉戰爭照片為例,提問如果兩人看著同樣的影像,是否會有同樣的感受?

答案是儘管他們背景如此不同,卻會說出類似的話:這些很恐怖且噁心,戰爭需要被制止。

而作者在這之上,提出「旁觀他人之痛苦時,絕不能不假思索地把『我們』這個主體視為理所當然」。

有些使一方痛斥戰爭的照片,也可能激勵另一方的戰鬥意識,對於遠離戰爭的人而言,影像使戰爭變得真實,但對於接受戰爭是不可避免、甚至相信有正義之戰的人而言,戰爭照片並不能作為廢除戰爭的證據。

媒體使人可以去旁觀及利用他人的苦痛,同樣暴行的照片可以被用來呼籲和平或是呼喊報復,在這樣的情況下,現代人的義務是去追問:還有哪些照片、誰的暴行、那些死者沒有被傳媒批露?

2.

出現「記者」這職業,透過攝影,使事件對於遠方的人而言變得真實。然而人們實際經歷的災難卻詭異地像某種再現,目睹九二一的人稱這經驗「像部電影」。

影像圍繞著現代人,但真正喚起記憶的卻是某個定格畫面,也就是攝影。

和暴行有關的攝影中,人們期待其見證的價值,而非其藝術感,看起來拍得沒那麼好的照片,反而有真實的重量。攝影是重要藝術中唯一一個專業不一定贏過業餘的類型,而照片敘述奠基在人們對照片闡述真實的期待上而變得重要。

照片被運用於畫報、報紙、周刊上,同樣的照片在不同媒介上因應不同需求有了不同的編排,而給人不同的感覺'。如雜誌會將戰爭照片與廣告並排,競奪讀者的注意力,呈現某種詭異感。

人們需要明星目擊者來見證事物,攝影師帶著使命感接近戰場拍照,然而攝影師的意圖無法決定照片的意義,照片會隨著不同社群的需要而被賦予不同的意義。

3.

受苦圖畫源遠流長,人們對其有強烈嗜好,像是被挑釁:你敢看嗎?不畏縮地觀看和不敢看的畏縮都給人一種滿足。

畫說明類似的事件曾發生,而照片則宣稱將事實完整呈現。許多著名的照片幾乎都經過編排,而這點令人沮喪,人們期待的是某個機警的攝影師逮住了事件突發的那個剎那。隨著時代演變,攝影師面臨電視媒介的競爭,儘管能更動照片的技術提高,攝影師所遵守的新聞誠信標準也提高了,戲劇性的編排已逐漸過時,使得影像具備一份道德權威。

4.

在各類戰爭圖片中,記錄死亡的作品最廣為流傳。

對不相干的人而言,凝視攝影彷彿共同犯罪,而對關係緊密的人而言,攝影彷彿武器,同樣射穿(shoot)了他們的心。

攝影成了一種武器,藉政府操控及自我審查,決定呈現在國民前的「事實」。

欲是在遙遠的異域,越可能看到死傷者的正面影像。死亡的尊嚴並非人人可以享有,這類影像揭露此等不公,卻也助長了某種信念:悲劇發生於這些落後地區,是無可避免的。將遙遠的他者視為可供觀看的客體,而忽略了他者的家屬同樣會看見這類影像,同樣地被射穿心臟。

題外話,這讓我想到之前看的姜禾吉所著的韓國小說《他人》,人們定義出自己絕對不會成為的那種人為「他人」,藉由排除「他人」來保全自己,這是厭女的運作模式,而其中的思考則忽略自己成為「他人」的可能,如果同樣會因此受傷,為什麼要那樣去傷害別人?

5.

圖像引起恐懼,恐懼中潛伏著挑戰人心之美。見證災禍的攝影若太「美學化」會遭致批評。

拍攝人物照卻不列出對象的姓名,將孤苦無告之人貶為他們的職業、種族及慘況的代表樣本。這類照片或許激發人們關懷,卻也可能使觀者認為這些苦難太過無可挽回。

攝影將一切客體化,美化是其經典功能,而醜化則具教化功能。如香菸盒上的警告圖片,然而人們是否會逐漸習慣影像帶來的驚駭?對於虔誠的信徒來說,耶穌受難圖不會因年月而變得平庸。

暴行照能說明也能加強指控,數據影響力不如影像,然而,所謂的暴行指控、所謂應該被流傳紀念的影像及事物也是受過揀選的。

沒有集體記憶這麼一回事,應該說是集體約定,約定人們應該記住什麼重要的歷史時刻。

作者舉博物館為例,美國有猶太屠殺紀念博物館,卻沒有奴隸歷史博物,美國人寧願想像邪惡只存於別處,而不承認邪惡也會生於此地。

(此書於2003年發行,2016年華府特區的「非裔美國人歷史文化博物館」(National Museum of African American History & Culture)正式開放。)

文字敘述著人理解。照片卻魘著我們。當代的暴行照片刺激人們做點什麼來改變,但若是年代久遠的照片,為什麼我們要看見這些?去重新檢驗歷史?但哪些是我們有義務去訪尋的歷史呢?

所謂的檢驗歷史,也分有人們喜愛與不喜愛的、人們願意看見和假裝沒看見的。

6. 

大多數表呈暴虐受創軀體的圖像,都會撩起觀眾心中的淫邪趣味。

宗教思維中把痛苦跟犧牲跟亢奮相連,現代將痛苦視為一種錯誤,需要被糾正。

然而,人們未必能共感熟悉、接近之人的痛苦。

若感到憐憫,其實是我們慶幸自己不是幫兇,宣告我們的清白及無能為力。

作者呼喊著拿走憐憫,而是去反省為何同在世上人們命運差這麼多。

7.

一派認為公眾受傳媒引導,另一派認為影響飽和使人們變得冷感。

有人說現實成了觀賞物,這樣的觀點將富裕社會少數有教養之人的觀看視為普世通行的現象是荒謬的,這世上有千百萬觀眾根本無法對電視裡的資訊習以為常、無動於衷,他們享受不到那份對現實紆尊降貴的奢侈。

受害者對自身苦痛的表呈特別有興趣,但同時也希望別人視他們的災痛為獨一無二的。

8.

影像告訴眾人這是人可能做出的行為,不要忘記,去邀請人思考、反省誰導致照片中的災難?誰要負責任?那些是我們一直接受但應該挑戰的情況呢?

有人指責影像是旁觀他人苦痛,然而作者認為後退數步去思考並無過錯。

9.

照片因五花八門的流傳方式,而遭受利用、剝削他人的質疑。

我們真的能理解照片中人物的處境嗎?我們永遠無法想像,所以怎麼可以習以為常,必須持續地發問與追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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